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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描绘沙区明天 需要更多理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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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摘自 : 中国绿色时报 |
| 作者: 房田甜 2008年9月10日 |
中国绿色时报9月10日报道 9月3日~4日,中国首届沙产业高峰论坛暨新成果推广交流会在银川举办。论坛期间,原林业部部长高德占、中国治沙暨沙业学会理事长蔡延松组织与会的先进单位及个人代表,举办了沙产业座谈会,探讨如何更好地发展沙产业。
■新产业,渴望出台评估标准
钱学森先生首次提出沙产业后,除了“多采光、少用水、新技术、高效益”的概括,沙产业一直没有更准确的科学表述。它一般是指利用沙地、荒漠半荒漠地区的独特优势进行经济开发,由社会投资并实现自我循环的经济运行活动。
沙产业的勃然兴起,为治沙提供了新思路,然而,在沙产业发展的20多年间,始终缺少一个评估标准。
中华原生态治沙工程联合会高级顾问杨超认为,没有评估标准,就不能保证生态、社会和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的发挥。如果标准明确了,加上政府的支持,就会有更多的企业走上中国特色的沙产业道路。
■新时代,期待政策与时俱进
2001年,国家启动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,中央财政每亩每年拨付5元钱,主要用于公益林护林员的工资报酬、林木抚育和森林病虫害防治。7年来,中央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多次修订,但每亩每年5元钱的补偿标准却一直没有改变。
东北林业大学副校长赵雨森提出,近年来,物价尤其是生活资料价格高涨,每亩每年5元钱的补偿标准,很难达到有效保护生态的效果。沙区自然条件恶劣,干旱少雨,风沙灾害、水土流失严重,植被稀少,同样的5元钱标准,作用不会很大。
赵教授建议,补偿标准应该合理提高,并且针对地区差异性,特殊情况特殊对待。
■新政策,推行需要更多支持
去年,国家林业局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《林业产业政策要点》。在财政扶持方面,鼓励有条件的林业企业“走出去”,并在资金、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。在金融政策方面,要求政策性银行提供符合林业特点的金融服务,延长贷款期限和贷款宽限期。在税收政策方面,国家对林业产业的税费扶持政策更加明确,并且得以延续。
内蒙古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彪说,国家林业局的融资文件,在企业贷款方面给了许多优惠政策,但在实际操作中,却出现许多问题。贷款款项要写明用途,写生态治理肯定没有写挖煤有吸引力。银行一拖,就把贷款期限耽误了。林业政策的推行还需得到更多支持。
■新思路,产出合理是前提
越来越多的科研机构和企业,将注意力集中在发展沙区林业生物质能源上,这将变荒沙劣势为资源优势,成为促进沙区生态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。沙区木质燃料植物资源丰富,但木本油料植物资源极度贫乏,还需要通过引种、改良、培育等措施增加种类,以适应广大沙地发展生物质能源的需求。
东北林业大学副校长赵雨森提醒,发展沙区生物质能源,是必然趋势,但在发展过程中,产出是否合理需要首先考虑。东北地区用玉米提炼工业乙醇,这是清洁能源,但在全球粮价高涨的背景下,并不能成为现实选择。发展生物质能源,需要培育出生长快、生物量大、发热量高、专门做燃料的沙生作物品种。沙区生物质能源发展,必须与国家的经济环境相结合,考虑现实可行性。
■新技术,酒香也怕巷子深
过去,沙区以生态建设为主,如今,更多的是提出走生态经济型道路。在产业一体化的要求下,科学技术是沙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。各地在埋头科研之后,成果推广也很重要。
辽宁省固沙造林研究所所长王殿金说,许多企业和科研机构都有不少优秀成果,但是彼此之间交流太少,本来很好的技术,发挥的效用却很有限。异砧红松既能固沙又能生产食用松籽和优良木材,胸径、树高、材积生长速度超过樟子松和油松,且无明显病虫害,特别是不感染对樟子松造成严重危害的松枯梢病。
然而,许多科研成果只在辽宁省内推广,因为信息渠道不通畅,成果无法对接到需要的地方,造成资源浪费。王殿金建议,建立全国沙产业信息中心。生态建设,也要强调市场化运作。
■新发展,龙头带动共进步
发展沙产业,不仅要紧抓科技创新,还要重视经营管理。在沙产业中,成熟的经验是推行市场带龙头、龙头带基地、基地连农户的经营一体化格局。龙头具有规模化、产业化发展实力,带动和示范作用不可小视。
高德占建议,企业要与科研机构结对子,先突破品种研究;不要求面面俱到,而强调重点产品的研发,不仅做产品,还要考虑生态建设的作用;突出龙头带动作用,统筹兼顾,突出重点,认真抓好重大举措和关键性措施的落实。他希望国家明确10个~15个全国重点沙产业龙头企业,做大做强,让发展生物质能源成为沙产业的最重要角色,带动整个产业的划时代发展,真正担负起龙头带动的重任。(中国绿色时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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